新闻出版总署厘清莫言作品版权 十家公司侵权

2012年10月23日10:37  新京报 微博

  新京报讯 (记者张弘)针对目前市面上莫言实体图书以及电子版图书扎堆,版权混乱的情况,昨天下午,国家新闻出版总署、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联合莫言作品版权方北京精典博维公司等,于2012年10月22日,举办了莫言版权公告发布会,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中晔称,“涉嫌侵犯莫言作品版权的线上有十家,线下的出版社有十家。”

 仅有三四家有合法授权

  目前,市面上不同版本的莫言图书多达几十种,号称拥有莫言版权的出版方超过15家,其中包括电子版权方。北京精典博维公司总经理陈黎明称,该公司与莫言于今年五月正式签约,得到了莫言目前所有作品以及正在创作的最新小说的版权,以及莫言作品的电子版权、海外推荐权等,并同时得到了维护莫言版权的授权。目前,市面上实体图书以及电子阅读网站上所推出的莫言图书,大部分并没有获得莫言正式的续约授权,或授权已过期。

  陈中晔说,“现在已经重点收集了影响比较大也比较规范的重点的客户,线上有十家,有的出版社,可能之前拿到过莫言的出版授权,但是在2005年、2006年已经到期了,由于现在的市场比较火,大约有十家可能在继续加印。随着维权行动的进一步推进,会逐步地搜集更多的线索。网上的部分我们都已经采取了公证的措施。现在市场,有三到四家出版社出版的莫言作品是合法的。”

  王志成:将重点保护莫言作品

 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司副司长王志成公布了举报电话。“我们有一个举报电话,12390,这是新闻出版总署、全国扫黄办、国家版权局对外公布的举报电话。还有一个举报信箱,jubao@ncac.goa.cn。我们会对莫言的作品作为重点保护。超出授权范围,或者超出授权期限,但现在还在使用作品的,一定要改正过来,否则将依法打击。

  观韬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德晶称,“从莫言先生作品权利被侵害的情况来看,一些情节是比较明显的,足以构成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》、《著作权法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,包括出台的刑法的有关规定。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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